阿联酋商标注册 |
1、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无需以已在阿联酋使用为基础。
2、可注册的商标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证明商标
3、注册所需时间
如果不存在异议,自申请之日起的约12-15个月可获得注册。
受理号在交文当天就可以得知。
审查5-7月拿受理通知/驳回通知/或初步审查报告。被受理后需付公告费(官方公告及当地两家日报)。
1个月异议期,期满支付注册费。
4、商标注册保护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算。续展有效期为10年。
5、国际分类表
采用,但对使用于含酒精、猪肉商品上的商标不予注册保护。
6、提交商标申请所需文件:
1)一件商标一类商品/服务一份申请;
2)申请人情况说明:名称、地址、国籍、公司的法律地位;
3)20件商标图样(4×4-8×8 cm);
4)经阿联酋大使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同一申请人的多份申请)——注意:此授权委托书仍需由外代理在阿联酋外交部做认证;
5)如果审查员要求,应提供申请人的商标在母国或外国注册证书(或申请书),载有申请号和申请日期的申请书复印件即可
6)商品/服务名称;
7)商标设计说明或商标内容来源,如果商标为非阿拉伯文或英文,应提交其翻译(附字典相应页面);
8)如主张优先权,应提交相应优先权证明。
7、优先权
阿联酋为巴黎公约成员国,可以主张优先权。
8、不使用
无需以使用的方式保持注册的效力。但任何利害关系人均可向法院起诉,以注册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5年未使用商标为由要求撤销该商标。
一、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申请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一件商标申请只能指定一个类别。根据1995年3月生效的内阁条例规定,对于每类申请,应当提供1份经阿联酋领事或其他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的领事认证的委托书和20份商标图样。
如果申请证明商标注册,则应当提出特别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
1.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领事认证的委托书1份;
2.同申请书上商标图样相同的图样15份;
3.2份经证明的商标所有人的公司章程;
4.内阁部长准许商标注册的文件;
5.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清单2份;
6.被准许使用商标的人员名单;
7.商标使用管理规定的副本2份。
(二)审查及公告
商标申请由商标注册局审查。
申请被注册局接受后,将在官方公告以及两种地方阿拉伯日报上刊登。
(三)异议
任何当事人均可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并自最后一个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将异议以书面形式递交经济商务部,或用挂号信、电子邮件寄至经济商务部。经济商务部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天内,将反对申请的意见通知注册申请人。
注册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经济商务部递交对反对意见的书面回复。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注册申请人的回复,将认定注册申请人放弃了申请。
在对收到的异议做出决定前,如有任何一方要求,经济商务部应听取双方或其中一方的意见。
经济商务部将决定拒绝或批准注册申请,并可以在最后对批准注册申请提出附加条件。
任何当事人均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委员会提出对经济商务部决定的申诉,也可以自决定通知其之日起30天内,向有关民事法庭起诉商标委员会的决定。
起诉受理商标注册的决定不会导致注册手续的停止,除非法庭另有裁决。
六、其他
(一)续展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续展有效期也为10年。续展申请可在到期的最后1年内提出,期满后仍有3个月的宽限期,但需交纳一定额外费用。
续展所需文件: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领事认证的委托书1份及商标注册证原件。
(二)转让
商标可以连带也可以不连带其相关的商业信誉一起转让,商标转让如果不经官方登记并在地方报纸和官方公告上公告的话,其对第三方没有效力。
转让所需文件:
1.由受让人签署的经认证的委托书1份;
2.由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1份;经认证的受让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撤销
如果商标以非法手段注册或在注册后5年内没有被有效使用(除非商标所有人有充分理由未使用),任何人或商标局本身都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商标注册官也可以将未遵照抵制以色列声明执行的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撤销,商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的,也将被予以撤销。
商标被撤销后3年内,任何他人均不得在相同商品或服务上注册该商标。
(四)侵权
以下侵权行为将被判以监禁或罚金:
1.假冒合法注册商标或仿冒该商标以致造成公众误认的;
2.在明知的情况下使用假冒或仿冒注册商标的;
3.非法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
4.销售、允诺销售或流通,或者为销售而持有带有假冒、仿冒或非法标贴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5.在国际间提供带有假冒、仿冒或非法标贴注册商标的服务的;
6.使用不具有注册性的商标的;
7.故意将未注册商标表示为已注册的。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注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申请禁令救济,注册人还可以在任何时候向海关申请扣押带有假冒、仿冒或非法标贴注册商标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