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投资兴办企业有关规定》的通知,上海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享受优惠资格进行认定。
(1)申请表: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2)登记表:原件1份 复印件2份(贴照片2张)
(3)护照:验证原件复印件2份
(4)学位证书:验证原件复印件2份
(5)国外长期居住证:验证原件复印件2份
(6)银行资信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产权证:复印件2份
(9)委托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写明代为签字有效并负法律责任)
[如果没有原件,则需提供驻中国使馆验证过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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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来沪投资创办企业资格认定